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回应新期待,通过高位推进、建立机制、多方联动,创新执行理念,转变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手段,有效破解了法院执行难顽症。
据了解,赣州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牵头,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公安、工商、房产等部门建立财产联合查控机制,并制定下发了相关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同时规定对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等行为将严肃追责。
“光全市执行工作调度会,就开了3次。”赣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明经科告诉记者,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政法委都积极参与协调处理。为落实责任,市综治委还将相关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长期以来,生效裁判执行难让法院倍感头痛,尤其是被执行人身份涉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中的一大难题。”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赖彩明介绍说,该市以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为突破口,由党委政法委约谈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促使该类案件及时执结。
破解执行难,先拿公职人员“老赖”开刀。为此,赣州市组织开展了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信丰县施某诉公职人员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付清30万元标的款。该案的顺利执结,带动了其他多个案件的相继履行,如信丰县工商局干部钟某、国土局干部吴某、乡政府干部刘某作为被执行人,都主动付清了标的款合计60万余元。
在赣州东部的于都县,公职人员“老赖”的履行情况还被载入干部诚信档案,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截至今年5月底,赣州市法院共排查出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483件,已执结293件,执结标的2038万余元,并依法对19名涉案公职人员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反映受地方保护或行政干预严重的案件,法院则采取指定交叉执行措施,推动案件执结,目前已发出执行督办件86件次,转办信访件152件,现场督办案件15件,裁定交叉执行案件65件。
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引发了社会“老赖”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蝴蝶效应”。据统计,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底,赣州市法院实际执行结案(不含程序结案)8415件,月均841件;执结标的金额7.04亿元,月均7000余万元;实际执结案件数和执结标的额同比分别上升23.79%和12.7%,执行工作呈现出良性运转态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不仅体现在法院判决中,更体现在判决执行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执行难等同于开‘法律白条’。”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赣州市高位推动,多措并举,敢于向执行难“亮剑”,目的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郭宏鹏 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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