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后,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预防处在主管检察长崔连元同志的带领下,自觉将警示教育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剖析风险点。通过认真学习市检察院通知和《北京市检察机关廉政法制课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怀柔检察院制定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一是规范警示教育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检察院相关规定,采取预约制和层级审批制。收到廉政法制课预约后,填写《廉政法制讲座登记表》,由处长、主管检察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授课。讲课稿和课件由预防处长和主管检察长依次把关,确保廉政法制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收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预约后,由内勤报处长审批后,统一安排讲解员负责全程接待和讲解工作。内勤做好警示教育活动登记备案,并及时填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二是规范警示教育讲稿内容。注重规范性,每堂廉政法制内容相对固定,课前10分钟播放专门制作的《检察职能宣传片》,正式授课环节以“廉政小故事”开头,及时宣讲反腐倡廉新成效、新形势、新政策,对授课单位所在行业的职务犯罪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围绕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突出互动性,站在受众角度提出对策建议,课程每部分结尾设置“廉政提示”、课程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话”。针对受众认识误区,采用设问等方式进行讲解,增强感染力。在把握理性深刻整体基调前提下,授课人和讲解员结合个人特色,打造不同风格,或幽默风趣、或亲和自然、或语重心长,凸显亲和力。
三是规范警示教育工作方式。怀柔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怀柔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北京市检察机关廉政法制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崔连元副检察长被聘为怀柔区党校首批客座教授,预防处三位成员担任区“廉政长城”廉政文化宣讲团讲师。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怀柔区检察院将继续规范和完善“私人定制”和“三合一”宣教模式,继续坚持课前沟通、课后反馈、 “一课一稿”、“借口讲话”等成功经验做法,确保收到实效。
四是规范警示教育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执行“两卡”制度,主动向警示教育工作对象送达《告知卡》和《监督卡》,自觉接受监督,内勤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后报处长,在全处范围内进行通报、整改;二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慎重选择案例,不使用尚未判决或未得到司法机关确认的案件信息,引用案例、数据等资料注明出处,确保来源正当、公开、不涉密、不涉及个人隐私;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需廉洁自律,不得借授课便利谋取私利。
·福建厦门:善用法治思维谋划规范运行
·津吉闽:工作流程规范 程序运转顺畅
·宁夏检察院规范职务犯罪要案
·北京平谷司法局出台制度 规范权力运行
·四川高院出台意见规范登记立案流程
·天津津南检察院聘任监督员规范司法行为
·天津津南检察院聘任监督员规范司法行为
·江西新余:规范检察工作 推进队伍建设
·山东检察院推行规范司法同步审查表
·福建泉州“两院”创新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江西上饶检察院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规范
·吉林公安严格规范警服及标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