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招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2015年公安类普通高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这批次生源选拔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2日依次进行面世、体检、体能测试。
青海省提前录取批次的公安(司法)普通高等学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青海民族大学治安学专业。
生源选拔单位对政审合格、达到院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填报了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志愿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并在7月7日22时前向招生院校上报合格生源名单,合格生源按照1:3的比例确定,7月8日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其间,考生或家长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请拔打以下举报电话: 省 招办0971—6304876,省公安厅0971—8293069,省司法厅0971—8247940,省纪委驻教育厅监察组0971—6312917。(李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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