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党委迅速部署推进,着力推进自查自纠,确保排查方向深度化、排查问题精细化、排查成果实效化。
为搞好活动部署,明确要求和职责分工,泰安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警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专家团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方向,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富有成效。
自查自纠工作开始后,泰安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内外双向监督机制,在立足自律的同时,积极寻求“他律”,确保问题排查深入细致。一方面,充分结合内部排查机制,针对方案中的工作重点,对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着力强化管理措施和监督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将执法问题查摆向外部延伸,邀请由市公安局领导与各县(市、区)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观摩团观摩指导立案突出问题,夯实警民互动沟通的基础,畅通内外交流渠道,加大社会各界对民警规范执法的外部监督力度。同时,利用报纸、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并收集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徐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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