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吉林省16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804名法官,走进分设在全省6个地区的考场,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考试的集中笔试,预计选出员额内法官704名。这是继吉林高院首批员额内法官产生后,吉林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
据了解,吉林省、市、县三级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控制在34%、37%和40%以内。同时,严格控制领导入额比例,把省、市、县三级法院领导入额比例限定为院级领导职数的30%、40%和50%。全省17家首批试点法院共有78名院级领导进入法官员额。
进入员额的院级领导按规定必须独立主持庭审或承办案件,完成审判任务,并严格按照审判责任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其中,省高院入额领导每年必须办案至少10件以上,占省高院机关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1/3以上,其他试点法院将根据本院实际确定办案数量。(记者刘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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