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的滥用现象受到广大司机诟病。记者11日获悉,采纳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福建省福州市将多措并举遏制开车滥用远光灯现象,包括路面多设防眩护栏,强化学员用灯考核等。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上,薛行瑞等5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禁止机动车市区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建议》,乱开远光灯已成为马路“公害”,尽管对此有处理规定,但执行起来效果并不理想,建议将夜间行车车灯使用规范增加写入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并建议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像查酒驾一样,把整治滥用远光灯列入常态化执法内容,对擅自改装车灯的汽车维修企业也要给予处罚。
福州市公安局在回复代表的建议时表示,代表们的建议十分中肯。今年3月以来结合公安交通管理职能优化调整工作,已开展了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对有此项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处罚。仅半个月就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案件61起,起到了有效震慑效果。今后要把这项交通查处工作作为日常整治的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大科技投入,设置防眩中央隔离护栏。目前市区主干道上已设置防眩中央隔离护栏67.2公里,该护栏上的栅片可有效隔离对向来车刺眼灯光。今后还将继续增设防眩中央隔离护栏。在车辆年检时,要严格检测车灯,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年检。
据悉,为规范使用远光灯,福州市还将从驾校学员抓起。在考驾照过程中会专门突出车辆灯光使用内容,将远光灯的合理使用列入防御性驾驶培训内容,提高学员合理使用车灯的自觉性。(记者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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