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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法委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2015-06-12 08:31:5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广东再次强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在“全覆盖”基础上提升工作质量

  “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律师资源配置和培训指导,确保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有能力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正值广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一周年之际,广东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春生在6月11日召开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现场推进会上强调,要落实好五方面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广东是全国较早开始探索律师服务基层的省份,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于去年5月在全省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据了解,2014年底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已达16211个。至今年5月底,全省21个地市的25000多个村(社区)已全部实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目标。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号召,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截至今年4月,该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基层提供法律咨询21万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5万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万多宗,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800多件。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年初,广东省委常委会将该项工程纳入重点督办工作,省政府将其列为今年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据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介绍,该厅在今年3月印发的2015年实施方案中,提出了要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是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要坚持不懈抓落实,坚决杜绝‘不严不实’问题,把这一民生实事办好、办扎实。”杨江华表示。

  李春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在取得现有初步成绩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再接再厉,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说来,各单位要做好五方面措施。”李春生表示,首先,要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综治、政法、社工委协调,各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加强律师资源配置和培训指导,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有能力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要从切实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经济补贴和创造良好外部条件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大和综治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做好律师的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最后,要通过政策宣讲,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这项工作,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镇街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单位,既熟悉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又熟悉基层社情民意。因此,司法所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自身法律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杨江华提出。

[责任编辑:都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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