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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闽湘陕高院:司法保障环境资源

2015-06-08 08:56: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5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安徽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并公布九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4年以来,安徽全省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43件,审结698件,同比分别增长19.3%和15.2%。其中,刑事案件648件,审结614件,判处罪犯949人;民事案件71件,审结65件,涉案标的额1603.19万元;行政案件24件,审结19件,同比上升118%和90%。

近年来,安徽全省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制,推行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民事纠纷、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合一审判。

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4年)绿皮书,并发布涉生态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3月,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省法院积极探索从林业审判向生态环境审判的转型提升,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截至目前,已成立生态环境专门审判庭63个,专门合议庭17个,生态环境审判人员300余人。生态环境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案件数均居全国首位。2008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各类案件1.6万余件。

福建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5年间,全省法院审理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493件562人,发出补植令、管护令等246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6万余亩。

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携同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环保厅在长沙联合举行“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指出,2012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7295件。其中刑事案件200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民事案件742件;行政案件4550件;审查及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782件,执行标的额2522.6万元。

与此同时,湖南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运行机制改革。2014年8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规范立案、强化调解、高效裁判和非诉行政执行的“治污一条龙”专业审判机制。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从司法理念、司法公开、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把握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把握好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的关系,坚持注重预防、损害担责的原则;把握好立足审判职能和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的关系,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要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于涉及矿业权、林权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股权转让、承包、联营、出租、抵押等案件,要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作为裁判的重要因素予以综合考量。特别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查处违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职责案件的审理。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落实到位。(李忠好 程丽 何晓慧 汪芬 禹爱民 贾明会 李晓峰)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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