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4年)绿皮书,并发布涉生态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3月,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省法院积极探索从林业审判向生态环境审判的转型提升,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截至目前,已成立生态环境专门审判庭63个,专门合议庭17个,生态环境审判人员300余人。生态环境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案件数均居全国首位。2008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各类案件1.6万余件。
福建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5年间,全省法院审理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493件562人,发出补植令、管护令等246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6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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