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全院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会上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浙江要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和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为我省做好检察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描绘了新蓝图、确立了新坐标、指明了新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6年,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省委做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此之后,省检察院迅速行动,结合检察实际,抓紧贯彻落实,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获得了习近平的批示肯定。
这些年来,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通过网络或案件管理大厅开展案件信息和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检察。执法办案突出保障民生民利,坚决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突出开展环保、金融、知识产权等“三项检察”工作,突出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在法治护航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云龙说,当前,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对我省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法治建设、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具体指示,有针对性地强化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省委“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等重点部署,密切关注影响转型升级、经济稳定的各种因素以及“互联网+”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打击与保障并重的理念,积极服务保障经济新发展。围绕保障民生特别是社会治安与和谐劳动关系,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安全感和切身利益的各种犯罪。围绕从严治党的要求,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犯罪,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公务廉洁、建设廉洁政治中的职能作用。
2006年,习近平在谈及浙江省检察工作时曾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要积极创新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这一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陈云龙强调,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总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积极服务保障浙江改革发展的同时,还要眼睛向内,推进检察自身发展,强化服务保障的根本和动力。要把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检察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抓手,以严格公正规范司法为导向,在刑事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自侦工作以及法律监督方面,破解难题,再谋新篇,推进检察业务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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