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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举办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2015-06-03 15:21:1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积极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宣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举措,促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坚持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在5月25日至29日期间,联合所在辖区六个区县检察院共同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处室精心组织

  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将此次宣传周活动作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工作职能的良好契机。申云副检察长亲自审定活动方案,始终关注活动进展情况,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要求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在此次活动中充分发挥“指导、统筹、协调”的积极作用,力求活动效果。按照申检要求,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多次召开处务会研究筹划此次活动安排,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自4月份,在保证完成办案任务的基础上,全处人员团结协作完成活动策划和准备工作。王亚喆、张扬同志承担了安排活动日程、收集影音资料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孙泉同志为开幕式上的法制大课堂精心备课;高芸同志在多次与校方、辖区各院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为制作开幕式展板提供思路并加班加点制作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及辖区六院的宣传片。处长带队多次到开幕式现场安排布置,活动周期间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全员分头全程参加辖区各院活动,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此次宣传周活动在内容上“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引进来”即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司法机关,进行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活动,学生们通过亲身经历庭审过程,感受司法威严,从心底筑牢遵纪守法、远离犯罪的心理防线。“走出去”即未检干警走进校园、走进农村,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围绕“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的主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帮助未成年人监护人及其亲属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自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青少年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形式上丰富多样,各具特色。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创新讲课形式,开幕式法制课在实景互动中加深学生印象,受到学生们热烈欢迎;朝阳院带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与在校学生们一同进行拓展活动;通州院到小学与学生家长一起开展“守护宝贝”签名许愿活动;顺义院组织职高师生走进法庭观摩庭审;平谷院将模拟法庭搬进中学校园;密云院深入农村与女童母亲现场座谈;怀柔院组织环卫工人家庭参观青少年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达到宣传法制、守护孩子、预防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活动特点鲜明、效果良好

  此次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选择“六一”儿童节关键时间节点,依托主流媒体扩大犯罪预防辐射面,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多形式、多角度、多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预防职能,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特点鲜明:一是资源共享。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整合辖区各院既有宣传资源,统一收集,按需分配,发挥整体优势效应,实现全辖区普法资料的共享。二是受众面广。普法对象既包括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又兼顾对青少年成长有重要影响的群体,如家庭中的监护人和抚养人、校园中的老师。三是社会力量支持。此次活动在各院的积极推动下,各辖区分别得到了法院、教委、村委会、青少年健康教育中心等社会各界支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开展法制讲座7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册、法制课受众达1500余人次。活动先后被检察日报、新华网、高检院正义网、人民网、首都政法综治网等知名媒体报道。

  此次活动得到了市院未检处、北京检察院第三分院宣传处、行政装备处、检察技术处的有力支持和辖区各区县院未检部门的积极配合,辖区院一盘棋,共同努力,实现了“六区联动,爱耀京东”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都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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