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青海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及时掌握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召开全系统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会。厅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副厅长王小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司法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下达以来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了当前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了2015年及今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目标措施。
会议指出,作为首批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青海司法行政系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改革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与中央精神和省委改革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改革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已出台的改革文件及时消化吸收、自觉落实不够;改革协调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到经费编制、倾斜政策、服务范围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成果的及时落地等。
会议强调,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理清青海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框架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抓住关键问题,找准薄弱环节,依法有序、先易后难、统筹兼顾、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改革,用“改”破难题、用“革”促发展。
会议要求,要围绕青海省委“四个搞清楚”,积极对上衔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方法步骤,细化责任措施,大胆先行先试,努力找准全面推动改革的精准方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会议从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等九个方面对青海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做出明确要求。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局负责改革工作的主要领导及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厅司改办全体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会议。(麻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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