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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

2015-05-28 08:18:3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

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 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19.72元

  最高人民法院5月27日下发通知,公布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国家统计局2015年5月27日公布,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资为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罗书臻)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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