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司法局进行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化建设

2015-05-26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案卷质量,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案卷审核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案卷审核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要分级开展人民调解案卷审核。各县区司法局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人民调解案卷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辖区内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人民调解案卷进行审核。二是要及时进行人民调解案卷审核。人民调解委员会须在案件达成协议15日内,将调解完成的案卷送县区司法局审核,县区司法局在收到人民调解卷宗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人民调解案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反馈。调解委员会在收到书面反馈5日内,按照要求对调解案卷补缺补差,并上报再次审核。三是要认真开展人民调解案卷审核。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调查记录是否真实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调解程序是否合法;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调解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四是要把人民调解案卷审核与“以案定补”工作相衔接。人民调解案卷审核结果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取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补贴的依据,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领取“以案定补”补贴。

  《通知》指出,2015年全市人民调解案卷审核工作自6月1日起启动。市司法局将把人民调解案卷审核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综治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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