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会议

2015-05-25  来源:汕头日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院连登记制工作动员会暨立案庭长培训班的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立案登记工作。近日,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会议。中院院长林平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楚明在会上对全市法院做好立案登记工作进行部署。中院各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审官办、督查办主要负责人,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立案工作副院长、立案庭正副庭长、各人民法庭庭长,中院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林平院长表示,两级法院首先要转变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理念和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一丝不苟地将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到实处。

  立案登记制同立案审查制相比,在诉讼起点、立案条件、当事人诉权的保障等方面有明显不同。立案门槛降低了,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可能会迅速增多,使法院和法官面临更大的挑战。对此,林平院长指出,全市法院系统要认真准备,充分考虑当前现有的硬件、软件设施是否能应对新要求,对推行立案登记制可能遇到的问题提早研判,研判放开后案件受理面临的情况及应对办法,要加强对立案法官的业务培训。全市法院立案窗口要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公示立案登记制度、印制一次性诉讼告知书;加强立案窗口形象建设,让全体干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对立案当事人微笑服务,做好应对立案人数过多如何合理分流、处理当事人情绪过激的各项预案,确保立案工作有条不紊。

  立案窗口在工作中要思虑周全,杜绝因为工作粗心大意而给群众造成负面影响。各个立案窗口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个细节都不能掉以轻心。要对全体干警尤其是立案法官进行反复动员、反复教育、反复告诫,防止个别干警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造成不好的影响。

  最后还营造立案登记制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说明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的重要价值,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及满意度。要厘清社会上对立案登记制的错误认识和片面理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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