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甘肃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处长景国诚在庆阳市宁县督查司法行政工作,庆阳市司法党组书记、局长梁世刚,宁县副县长边桃,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龙陪同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省委办发〔2006〕1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装备设备配备等。
督查组强调,一是要明确此次专项督查的重要意义,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寻对策为主要目的,实事求是,不遮不掩,确保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反映出来,为下一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科学的依据。
二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规定,加强基层法治机构、法治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是要以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强汇报衔接,主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四是要组织深入全面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差距,提出对策建议。
五是要认真如实填写司法所有关情况统计表,逐级审核,确保准确、完整。(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