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宿州市司法局联合宿州市军分区联合建立六项制度,推动宿州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工作日制度。法律援助中心每月至少安排2名律师到工作站工作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官兵涉法问题多发期应及时安排,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法律援助中心协商确定。 二是宣传教育制度。工作站应利用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八一”建军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各地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网上专栏等方式解答官兵日常法律问题。 三是沟通联系制度。军分区、人武部联合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召开一次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军地联席会议,交流法律援助工作信息。 四是情况报告制度。工作站每半年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年终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涉及重大军地纠纷矛盾、事关部队和社会安全稳定、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工作站和法律援助中心、部队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业务部门专题报告。 五是保密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站人员、案件承办单位及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办理情况;未经部队同意,不得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刊登、引用涉军法律援助案件。 六是检查考评制度。市司法局、军分区政治部定期对各地开展涉军法律援助情况组织检查考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工作站检查了解情况,听取官兵意见建议,指导和帮助工作站开展工作。承办律师因工作失职给受援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康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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