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平顶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强调,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工作重点,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把握“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重点,扎实推进,着力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强化规矩意识、制度意识,推进法院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会上,该院副院长刘鹏华通报了最高法院公布的法院干警违纪案例;纪检组长郑东风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向院长刘冠华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政治部主任张学玲宣读了“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副院长马建斌主持会议。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刘冠华强调,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该担的主体责任担起来。全市法院党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研究、常部署,真抓实做;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主动抓、亲自抓、经常抓,亲力亲为,常抓不懈;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业务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明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持之以恒的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续落实“让当事人见得着法官,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说当事人听得懂的话,给当事人一个认真负责的答复”四项规定,以立案登记制实施为契机,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粗暴司法等不良作风;认真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对拟提拔人员的德、绩、作风和廉政考察,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和“带病提拔”倒查责任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通过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充分运用司法巡查等方式加强管控;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严肃追责,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关于开展“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刘冠华指出,开展“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活动,是解决全市法院系统内存在的队伍纪律观念不强、制度落实不力、程序遵守不严、司法能力不强等问题和现象的需要。要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讲规矩浓厚氛围;要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实用的规范化管理体系;要强化制度落实,突出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他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是活动开展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指导。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活动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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