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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修武:“五个到位”助推检察促和工作

2015-05-21 14:59:1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近年来,河南省修武县检察院坚持“抗调结合”的工作思路,做到“五个到位”,最大限度地促进当事人和解,减少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实现民行检察工作定分止争、息诉罢访的目的,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3年来,该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9起,其中提请市院抗诉16起,促和58起。

  学习培训到位,提升促和能力

  民行检察工作要对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实施监督,这就要求办案干警的知识面更广,对法律的理解更透彻。为此,该院在重视政治学习的同时,狠抓法律知识学习。一是走出去。出台各项制度,报销培训费用,鼓励干警参加高质量、高层次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办案人员引导和解的水平和促成和解的能力。二是请进来。启动1+X培训模式,即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后,将所学内容以讲座形式向全院干警讲授,实现“一人培训,众人受益”,促进了干警之间业务交流,提高了资源共享,对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多总结。民行科在周一例会时间,主动邀请主管检察长参加,通报前期案件和解情况,分析和解成功经验,找出未能达成和解的原因,对下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查找问题到位,紧抓促和切入点

  案件受理后,办案干警通过认真审阅案卷,主动与申请监督的双方当事人沟通,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了解掌握双方当事人产生纠纷的起因及背景、以及实际履行能力的信息,找准双方矛盾的关键点,以此作为促和的切入点。如在办理李某诉张某、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周某因不服法院判决申诉。经调查、多次深入走访,了解到实际债务人是张某的胞兄张某某。根据已查清的事实和证据,办案干警本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院抗诉,但考虑到如果启动再审程序将会使当事人陷入漫长的诉讼维权之路。经过请示主管检察长,办案干警决定用促和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最终以张某某向原审原告支付欠款和解而结案。

  案件分析到位,明确和解思路

  针对提出抗诉后,可能会更加激化矛盾,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亲戚、朋友或同事关系,有一定感情基础的案件,办案干警会先向当事人分析案件提出抗诉和调节结案两种处理方式的利弊,再适时引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在办理王某与孟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两人本是亲戚又是邻居,孟某未经王某同意将王某的房屋拆掉一间盖上新房,王某将孟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孟某赔偿王某房屋损失费350元,孟某在王某宅基地使用范围内所建的附属物,待日后孟某翻修时拆除。因法院附条件的判决,导致过了20年也难以执行,王某开始不断申诉、上访。后办案干警邀请村干部和两人共同的亲属在一起当面进行调解。经调解,最终达成王某在其宅基地上为孟某保留一栋承重墙,其他侵权房屋由孟某自行拆除的协议,一场经历20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协调沟通到位,法检促和显成效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既可及时发现

  并纠正法院的错误裁判,也可通过监督程序维护法院的正确裁判,只有取得法院的理解与支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才能良好发展。该院在开展民行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充分争取法院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司法合力,最大限度满足各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宣传到位,拓宽促和案源

  为切实解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案源少的问题,该院采取多项措施从多种途径拓宽案源。一是主动调取行政机关的执法档案,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检察建议;二是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宣传新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规定;三是利用“举报宣传周”,积极宣传新民事诉讼法对民行检察工作多元化的新规定;四是利用政法信访接待窗口宣传民行工作,发现民事行政申诉案源,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救济权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讯员李素平梁冰)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