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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郴州:律师“挑刺会”变成“点赞会”

2015-05-21 08:35:0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律师阅卷零障碍,一张光碟全带走,这是我最近到北湖区检察院阅卷的感受。”5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北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主动走进该市司法局,请律师协会的10多名律师为案件管理工作“挑刺”。没想到,这次挑刺会变成了点赞会。主持挑刺会的郴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曾垂安的话音刚落,李群主律师就率先发声:“过去,我们去检察机关阅卷,一切顺利的话要一上午,现在分分钟搞定,这种感觉真好。”

  过去“阅卷难”一直为律师所诟病,北湖区检察院也不例外。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到检察机关阅卷,要么找不到承办人阅不了卷,要么案卷太多复印或者拍照太累、费时太长。2014年9月22日,北湖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几经商榷,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受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侦查环节,公安机关负责将案件材料全部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一并移送给检察院,并保证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检察院案件管理室用专用计算机接收保存,这些电子卷宗被同步转存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内,直接提供给案件承办部门使用,同时也提供给律师调阅。

  北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辜兰桂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办法实施至今,因公安机关没有提供电子卷宗而拒绝受理的刑事案件45件,受理的450件刑事案件全部随案移送了电子卷宗。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在审核完律师的相关手续之后,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碟交给律师带回去阅卷。

  “通过半年多的实践,这一做法已经体现出了四大优点,倒逼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北湖区检察院分管领导肖武说,“一是节约了司法成本;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三是促进了办案干警廉洁;四是实现了办案流程信息化监控。”

  “调阅案卷的完整性非常重要。”罗晓伟律师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为了节省时间,经常选择性地复印案卷或者拍照,掌握的情况不全面,难以仔细分析证据瑕疵。”而全面阅卷无疑有助于提高办案质量。罗晓伟说起了此前自己代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查阅全案卷宗后,他发现关键性视频证据不是肇事者撞向被害人的画面。由于调阅的卷宗全面,他找来相关专家根据现有证据重新推演,得出了与勘验结论不同的结果。他立即找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并一起推演,最终排除了委托人肇事的唯一可能性。

  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袁章午说:“过去,律师找我们经常是因为查阅案卷,现在主要是律师在查阅案卷之后找我们交换意见。对律师提出的意见我们都要详细地记入诉讼卷宗和起诉书中,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诉讼质量。”

  “北湖区检察院为律师提供的光碟阅卷服务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不知道全市检察机关会不会都这样做?”曾垂安非常期待地问。

  “今年3月1日,我们已经联合出台了《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公安局关于刑事案件受理、移送工作的规定》,北湖区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试点的这一经验已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座谈会上,郴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肖思清说,北湖区检察院的经验具有可复制性,相信全市检察机关很快都可以为律师们提供光碟阅卷服务了。(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许志华李献)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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