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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从评查案件入手对不规范行为再"过筛"

2015-05-21 08:12:5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去年接受最高检抽样评估和安徽省检察院司法评查的基层检察院,在司法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今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重点整治的12个不规范司法问题,在基层院中哪些方面仍然比较突出?日前,安徽省检察院从案件评查入手,对4个曾被抽样评估评查的基层院进行“回头看”,对这4个基层院的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民行检察等部门在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所办理的225起案件卷宗进行了评查。

  “我们通过实体复查,以查找是否存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不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等司法不公、不严问题;在程序复查中,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到位、办案程序性规定执行不严等问题。”安徽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办负责人介绍说。

  复查小组通过认真梳理发现,与去年最高检抽样评估和省院执法评查时的情况相比,这4个基层院存在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整改效果较好,但在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当事人权利保障、卷宗归档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顽症”。

  对此,安徽省检察院提出5条整改措施,要求继续引导一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意识,省院主要业务部门探索制定本业务条线内各类案件办理的法律和工作文书范本,围绕办案基本规范和诉讼规则强化对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能培训,健全案件质量内控监督机制,各地在专项整治中思想态度要端正、查摆问题要深入、整改问题要彻底。

  复查期间,复查小组还召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及律师代表进行座谈。与会代表认为,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既找到了问题的根本,也抓住了“牛鼻子”。无论多好的工作措施,都必须有先进的理念和意识为先导,只有在观念上有所突破,长期积累的各种不规范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得以破除。(记者 吴贻伙)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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