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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中院出台意见服务自贸区建设

2015-05-20 10:07: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厦门法院网 

  福建自贸区已经正式挂牌成立。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专门意见,以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环境、支持改革创新等职能作用,为构建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规定,要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正确理解、遵循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准确援引中外法律,实现国际、国内法律规则对接,通过司法对投资、贸易、保险等商事行为的规范与引导,对金融、海关、外汇等行政行为的维护与监督,对洗钱、逃税、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与制裁,强化规则意识,巩固改革成果,完善自贸区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意见规定,要全面加强涉自贸区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类案件,依法审理电信、医疗、法律、旅游、财会、电商等服务类案件,规范服务行业秩序,不断完善自贸区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密切关注行政审批模式转变带来的法律问题,促进自贸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促进自贸区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要积极探索服务自贸区建设新机制,优化涉自贸区矛盾纠纷合力化解机制,建立纠纷动向及时反馈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涉自贸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对自贸区行政机构与经营主体的指引作用,加强与自贸区内企业及个人的良性互动,倡导符合诚实信用与有约必守精神的价值取向。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人才储备,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与自贸区有关的审判专业培训力度,加强自贸区审判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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