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今天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坚持“一对一”开展人大代表走访联络,不断提升联络工作质量和效果。
会议强调,要按照“一对一”联络责任的分工安排,把握好“两会”召开前、召开期间和年中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代表走访工作。“两会”召开前,重在加强沟通,登门走访,主动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积极反馈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做好答复解释,争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两会”召开期间,重在加强宣传,做好代表委员参阅资料的印制、发放工作,梳理好年度工作亮点、典型法律监督案例等,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为报告工作和审议讨论营造良好的氛围。年中,重在加强联络,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系、邀请参加座谈、视察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实现有效沟通。
会议要求,要重点开展好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和“检察开放日”三项活动。结合代表关注、关心的问题,策划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互动性强的联络活动,实现代表深入了解、深度参与、深层次监督检察工作。依托领导干部“一对一”直接联系、座谈通报等渠道全面收集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查找和改进检察工作存在的不足,发挥代表意见建议在服务检察工作决策、促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人大、政协交办事项的办理答复。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答复内容要准确、具体、简明,不讲空话、套话。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关键要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真正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促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当日,贵州省检察院还印发了《贵州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八条规定》,对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杨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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