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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消防部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15-05-19 16:48: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根据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夏季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是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总队积极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安厅汇报,制定下发方案,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全面推动政府各系统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督导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等易燃易爆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重点场所,全省9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对2413栋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人员在岗在位、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制度建立和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各地消防部门发挥多警联动机制,通过“分区分片”排查、“网格化”管理、“实名制”检查等手段,实现“夏季消防检查”会战的全面深入。同时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据悉,此次夏季消防安全专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地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6月至9月15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地将联合安监、商务、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的专项检查,在最后总结考核阶段,各地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全面建立和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闫龙伟)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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