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贵州省遵义市两级检察院的生态环保检察机构面对职能多、内容多、要求高、机构设置特殊的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使全市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并初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有力守护住了遵义市的“青山绿水”。
守护青山绿水,检察机关在行动
5月6日,遵义县林业局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被立案侦查并被刑拘,这起案件的曝光源自省检察院带领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督导小组在遵义县现场督查时发现,遵义县翔诚石材加工厂实际违法使用林地面积与统计报送的面积不符,有关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
之后,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将情况通报给遵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要求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遵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将线索和材料交至遵义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后,该院生态科和反渎局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初查工作,并通过遵义市检察院请省检察院生态处协调省林业厅进行相关占用林地面积的鉴定后,于4月20日监督公安机关对该宗非法占用林地案进行刑事立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也是遵义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履行职责,保护生态环境的一次出击。
2014年5月,遵义市检察院挂牌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其初衷就是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各项犯罪,并进行坚决打击,保护生态环境这条底线。此后,遵义市检察院下辖的14个基层检察院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其中,仁怀市、遵义县、湄潭县、绥阳县检察院单独设置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其余10个基层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均与民事行政科合署办公。
从2014年5月到今年4月,遵义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在毫无经验借鉴的情况下,积极摸索大胆创新,共开展各种专项行动12个。各种专项行动的成效通过案件的办理得到了较好体现,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遵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83件104人,提起公诉175件250人,监督刑事立案23件,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39件57人,其中渎职案件14件19人,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检察建议432件,进行生态环境法制宣传128次,建立各种长效工作制度19个。
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切中要害
4月初,遵义市委常委、仁怀市委书记张翊皓在《仁怀市生态环境保护2014检察年度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所提意见中肯,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中国酒都杜绝污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份《报告》来自于仁怀市检察院,该院向仁怀市委汇报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基本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
不仅仁怀市检察院如此,今年来,遵义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最大限度获得了当地四大班子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预防打击犯罪的作用。目前,已有8个基层检查院的报告获得了当地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批示。
道真县检察院为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走访,最终形成了《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从森林植被保护、河流污染、生态修复、治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意识5个方面,指出道真县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促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公益诉讼制度探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5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上报道真县委书记刘东明审阅后,他批示道:“所提建议切中要害!”
在探索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年来,遵义市两级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机关,在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不断摸索,在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内,逐步完善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制度。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基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基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其中,湄潭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林业、环保、水务、国土、农牧等部门共同会签了《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制度》,余庆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林业、国土、环保、农牧、水务、城管等部门制定了《关于保护生态环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
此外,遵义市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联动,成为基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履行职责的一个有效途径。
习水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了解到该县某汽车配件修理厂一直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其烤漆房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习水县环保局曾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多次进行暗访,但该企业拒不整改并继续营业。该检察院遂建议环保局邀请公安局参加执法,利用电视新闻媒体曝光等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月23日,习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民警、县电视台的参与下对该企业进行执法,习水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到现场依法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核实,对执法人数进行确认,对县环保局采取的查封、扣押行为和行政处罚进行了监督,有效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的职责。
“抓案件是专项行动的重点,专项行动的成效最终要通过案件来体现。”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上曾作出如此要求。遵义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带头办案,集中力量查办了省环保厅下属的原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杜某、副局长郭某二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承包商的贿赂的受贿案件,为全市检察机关作出了表率。
目前,遵义市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件15人,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件8人,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建议202件。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领域,遵义市今年1至3月共受理提请逮捕26件37人,批准逮捕12件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0件52人,提起公诉13件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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