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 综合治理 从严从实整治
山东淄博全警联动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体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矛盾不断凸显的情况下,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交通事故起数较2013年减少2863起,死亡人数减少105人;今年以来,死亡人数又较2014年同期减少59人。这是山东省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公安机关科学管理、综合治理、从严从实开展整治的结果。
党政牵头,全警联动,打整体战
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公安厅部署“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以来,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并联合召开市内各大媒体座谈会,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市公安机关把“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列为一把手工程,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明确提出,全市公安机关整体联动,集全警之力打赢这场硬仗。
全市公安机关把交通事故预防与治安维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在路面查缉、执法检查、隐患排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宣传造势等方面,多警种齐上阵,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着力完善扁平指挥、合成作战机制,进一步加大指挥协调力度,及时调度;禁毒部门着力推进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与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联网共享,共同预防治理毒驾违法犯罪;治安部门将1.5万余名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工作,与交警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刑侦部门配合交警部门,依法坚决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肇事逃逸、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巡警部门进一步研究巡防力量参与交通执法和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的工作机制,举办全市公安巡警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班,对各分(县)局巡特警大队的35名民警进行了理论知识和实战技能的系统培训,为交警巡警规范化、常态化联合执法提供了制度和业务保障。
基础抓起,科技助力,打防控战
“打基础、抓重点、强科技、控源头”,淄博市公安机关坚持这一事故预防思路,着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
他们狠抓重点车辆源头监管,逐一制订“七类重点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和“七种违法行为”查缉战术,在各级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设立专人专岗的交通违法监管席位,及时发现、告知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全市重点车辆逐车建档,全部纳入管控平台。截至4月底,全市共排查七类重点车辆41605辆,关联驾驶人40075名。
他们将全市符合条件的1.5万余名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全部纳入派出所列管控制和“一人双警”教育管理。印制《致营运客车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等各种宣传材料110余万份,组织民警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工地、进车队广泛发放。
2014年底以来,他们探索建立重大事故道路隐患排查、专家定期现场排查、部门联合排查、督查整改“四项机制”,排查确定重点交通危险路段46处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路段隐患427处,逐一制订整改计划,建立基础台账,明确整改主体,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推动落地整改。
淄博市公安机关狠抓科技设施建设,以视频全覆盖工程建设为牵引,全面启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四大系统”建设,强力推进国(省)道、城区道路、重点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织严织密道路监控天网。目前,全市共有电子警察355处、交通卡口198处、视频监控433处,并实现本地过车数据的功能查询。
严查严治,常态长效,打持久战
把路面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强化严查严治措施,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是淄博市公安机关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具体工作中,他们严查严处路面交通违法,多警种联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路面集中查缉行动,设置24小时勤务联合执法固定检查点9处、临时执勤执法检查点4274个,组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合路查分队57支,成立交警、巡警、特警联合执法小分队174支,组织全市性统一查缉行动8次,区县统一缉查行动18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5万余起。
他们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部署开展“破案追逃”暨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专项攻坚行动,去年以来,全市成功侦破各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38起、死亡逃逸案件107起,侦破率分别达到78.24%和94.4%;今年以来发生的24起死亡逃逸案件全部侦破,侦破率达100%;抓获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103名,撤网率为91.15%,分列全省第四、第二名。
1至4月份,淄博市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酒驾、超员载客、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60余起,曝光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8起,向社会公布2014年以来115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取得了曝光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地的良好效果。
淄博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推动以政府令形式出台《淄博市渣土砂石管理办法》和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实现重点车辆闭环管理。推动修订《淄博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跨区县运营的公共汽车进行管理。针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依据欠缺、交通事故隐患大的问题,积极推动立法管理,收到良好效果。(毕金光 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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