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以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安徽省宣城市中院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做到“四个到位” 保障立案登记制平稳实施。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立案482件,案件受理量小幅增加,基本保持平稳,两级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均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战略部署到位。宣城中院先后召开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和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登记制改革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全体人员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并对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向党委和政法委等部门汇报会议精神和我市法院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立案登记首日,市中院院长在市中院立案大厅现场督导登记立案工作,市中院领导班子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赴辖区7个基层法院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确保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有序顺畅。成立立案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小组,由立案庭分管领导,立案庭、行政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全市法院立案突发及异常情况。立案大厅进一步完善导诉台、休息座椅等设施,对与立案登记相关的文书材料如一次性补正告知书、起诉材料接收凭证等进行完备。
三是制度保障到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提升我市法院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贯彻立案“登记制”要求,规定了立案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等内容,立案庭工作人员提前演练,为立案登记制的正式实施做足准备。4月30制定《立案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详细列举了14种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对安全检查工作、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置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宣传引导到位。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充分运用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的改革举措,并于立案登记首日邀请本市多家主流媒体到立案大厅现场采访,及时准确地传递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登记立案工作,接受代表委员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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