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今,云南省昭通市法院共办理涉诉信访案件63件,涉诉信访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刑事案件的“善后”工作和案件长期未执行等问题上。
一是“抓牢”信访接处制度。按照“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工作要求,昭通中院畅通信访渠道,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成立了信访指导督办工作小组,明确了信访督办小组成员、督办具体内容等,实行快办快接,有效防止对涉诉信访案件拖沓敷衍,提高了涉诉信访的工作质效。
二是“抓牢”诉访分离。认真开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制定《涉诉信访工作规定》,实行信访与诉讼相分离,做好诉与访的引导分流工作,把诉讼事项引入诉讼程序,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办。
三是“抓牢”信访听证。强化涉诉信访处置工作,规定信访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程序,通过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共同研究、合理解决重大复杂涉诉信访案件,强化对信访案件办理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是“抓牢”司法救助力度。严格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对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助。2014年,共为104件182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69万元。(杨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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