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义乌法院充分利用社会调解资源,结合社会力量与审判力量,构建起多个诉调衔接平台,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也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2012年至2014年,义乌法院通过诉调衔接平台成功调解案件4411件,司法确认732件,占3年来该院民商事收案总数的14.2%。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省高院院长齐奇的批示肯定。
立案庭里有个诉调平台
“真的感谢调解员,让我这么快就拿回了押金。”朱某此前租了一个摊位,后因为要求返还租金、押金,与承租人闹上了法院。经调解员陈祖基的调解,他很快便拿回了2000元的押金。
陈祖基是义乌法院立案庭的调解员。此前,他在义乌司法局工作,后被派驻到义乌法院做人民调解员,负责法院立案前的引导调解和审理过程中的委托调解工作。朱某的案子只是他调解过的其中一例。
据悉,2009年6月,义乌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在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工作适度社会化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规范民事纠纷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委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及民事审判工作的合法、有效衔接,取得良好成效。
基层法庭开设调解工作室
老马是青海人,几年前,他和儿子小马一起来到义乌打工。不久前,父子俩在廿三里街道找到一处出租房,由小马出面和房东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不想,小马在一起车祸中不幸身亡,后房东提出涨价,否则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刚经历丧子之痛,又面临被赶,老马心下难受,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义乌法院廿三里法庭接案后,指派人民调解员黄以清进行调解。面对态度坚决的房东,黄以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面向房东说明老马的“两难”境地,一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用心了解房东要涨价的原因。在稳定了老马的情绪后,黄以清将小区实施阶梯电价、生活污水处理费也上涨等房东的“难处”告知老马,希望他们互相理解。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实践中,像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若通过法院判决有时反而会激化当事双方的矛盾。为此,义乌各基层人民法庭纷纷开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并由镇街派驻部分人民调解员,实现诉讼与基层人民调解的对接,妥善地化解此类纠纷。
同时,各人民法庭也积极发挥指导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等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对于经调解组织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后经法院调解处理的案件,法庭还会将处理措施和情况抄送调解组织学习;对于部分驻庭的人民调解员,法庭积极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多部门合作取代法官“独角戏”
截至去年底,义乌的汽车保有量已逼近40万辆,且每年以近6万辆的速度递增,这也导致义乌交通事故数量的猛增。为了有效控制该类事故进入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的同时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义乌法院积极拓展平台,在交警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站,在司法局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干警、公安交警共同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跟进和判决保障的一体化处理机制。
此外,义乌法院还指派2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通过多部门的大合作取代法官的“独角戏”,搭建起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社会平台,形成了法院领衔、社会力量配合的新格局。据悉,自调解平台构建以来,共调解成功案件1700余件,极大缓解了办案压力。
商会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
马某是青海民和县人,在义乌做兰州拉面生意。2013年9月,马某被酒后驾车的陈某撞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此,马某家属诉至义乌法院,要求陈某和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共计80余万元。因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只能等刑事案件结案才可审理民事赔偿部分,但马某家属以生活困难为由,强烈要求尽快赔偿。因案涉当事人为少数民族,义乌法院便邀请了兰州拉面协会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方便调解工作的展开。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此,义乌市青海商会还向义乌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商贾云集,各地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众多,且这些商会、协会在各自的商圈和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为此,2013年9月,义乌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建立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诉调衔接机制,凡涉及商会、行业协会会员的知识产权、商位租赁、转让、合伙经营等民商事纠纷,可引导或委托、邀请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协助调解,实现了商会调解与诉讼的无缝对接。
创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2013 年9月,义乌法院集中受理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诉被告义乌市多家KTV经营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379 件。
案件受理后,义乌法院根据与科技局、文广新局、义乌市娱乐行业协会等建立的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机制,及时启动诉调衔接机制,委托义乌市文广新局进行调解。因纠纷涉及面广,涉案标的额大,KTV经营者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加上不少经营者遇到经营困难,被告抵触情绪较为强烈,双方一时难以达成和解。为此,义乌法院与市文广新局、娱乐行业协会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座谈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就一揽子解决KTV版权使用费问题达成和解,并就义乌行政区域内的KTV 版权收费问题达成协议。
去年,针对茶叶经销商户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涉嫌侵害商标权纠纷增多的情况,义乌法院邀请市茶叶协会开展调解工作,促成24起案件调解结案。法院在妥善解决纠纷的同时,向茶叶协会提出了包括加强对会员单位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定期对会员单位销售场所巡查、引导各商户规范经营的建议,有效促进了义乌茶叶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诉调衔接不仅可以借助社会资源及时、妥善地化解纠纷,而且可以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我们将积极构建各种诉调衔接平台,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涉外审判与涉外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妥善化解涉外纠纷,维护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为义乌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好司法服务职能。”义乌法院院长钱建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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