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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检察院打造律师服务互动新平台

2015-05-14 15:21:1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适应其使用便捷、服务高效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北京昌平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网、北京检察网等固有技术平台,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端、电子卷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传统接待模式与信息化技术手段的结合,打造律师服务、管理、监督、互动新平台。主要做法是:

  一、有效整合现有服务方式

  案管办成立之后,为方便律师执业,解决律师反映较为突出的阅卷问题,除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电话及现场接待外,还依托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市99院北京检察网的信息化优势,通过设置彩铃语音电话提示、全面推行电子卷宗等方式,引导律师分时预约办理,分流接待人次。近期,“昌平案管”微信手机端的推出,通过后台人工对接,进一步将传统服务方式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有效的实现了现有服务手段的统一整合,保障了律师业务的便捷办理和案管窗口的优质服务。

  二、建立律师群体动态管理

  基于建立良性检律关系的需求,案管办遵循以服务促管理的思路,通过三套台帐,建立对律师的动态管理体系。一是依托现场接待,实现实时动态管理。通过对现场接待情况的手工登记,实时了解律师的需求、预约人次、集中时段等。二是依托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建立远程动态管理。通过将律师与代理案件绑定,远程提供案件进程查询服务,在后台掌握律师查询情况。三是依托“昌平案管”微信平台,建立长效动态管理。该平台采取实名认证加入的形式,对加入人员进行严格的律师身份验证,加入微信号的执业律师在案件查询、预约阅卷、听取意见以及投诉建议等方面享有更加便利和快捷的服务,同时方便服务端后台统一管理。

  三、探索内部监督新路径

  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自身的内部监督,案管办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一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务部门办理律师执业活动的情况进行实时了解和监督。二是发放律师监督卡和设置意见箱,律师对执业活动中的问题、检察机关办案不规范的情况等均可以通过意见箱进行监督提议。三是微信平台的功能设置,增加了申请会见、要求听取意见、转交材料、申请调取证据等多项功能,案管办可通过这些业务的办理,全面掌握律师权益保障情况。上述多种途径强化了案管办对业务部门规范执法和律师权益保障的有效监督。

  四、打造检律互动新平台

  一是利用微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窗口服务。案管办及其他部门均可以通过微信 平台的调查问卷功能,对律师群体征询意见、调查需求,主动改进检察工作;同时借助信息推送功能,开展检察职能宣传工作,打造检察机关与律师群体的良性互动。二是利用微信平台,与律协沟通常态化,强化检律互动关系。律协定期与案管办联系验证审核律师身份,案管办定期对律协开展微信平台应用演示,双方基于此拓展多项合作。三是利用微信平台,为纪检提供介入窗口,拓宽外部监督途径。律师可以通过微信对昌平院各部门、检察人员提出投诉和建议,案管办在后台将这些意见分流到相关部门予以反馈和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则有权限直接了解律师的所有意见。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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