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全法援网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实现法援服务大厅全覆盖目标
“多亏杨云雁律师和张俊峰律师,才赢得了官司。”拿着5万元赔偿金,租住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杨某很是感慨。
2014年4月,23岁的务工人员杨某因口角被韩某持刀捅伤,后被邻居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住院22天,数万元的医疗费用使原本家庭贫困的杨某生活更加困难。
2014年12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杨某拨通了山西省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在了解情况后,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杨云雁、张俊峰二人作为代理人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接受指派后,杨云雁、张俊峰帮助杨某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提交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及其家人同意后,法庭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杨某获得5万元赔偿款后撤回了民事诉讼。
杨某只是山西享受法律援助服务26万名群众中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山西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在2015年初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总量和工作质量,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新格局。
2014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山西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全覆盖、开通全省12348专线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探索建设法律援助远程服务系统为突破,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2015年1月27日,山西省政府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大部署,全面提升山西省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走进山西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位于门口的信息查询机首先映入眼帘。记者看到只需轻轻一点,法律援助须知、受理条件、对象及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审批流程等信息便呈现出来。
“当事人在这里除了能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援助外,还可享受点援服务。”随行的山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查询系统内储存有援助律师个人资料,通过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援助律师。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是基础。”山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认为,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是基础的基础。
为此,山西省司法厅专门下发了《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临街一层的开放式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县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市级不少于100平方米,并对大厅名称、大厅分区设置及业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截至2014年年底,山西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已建率达92%,其中运城、阳泉、长治、大同、忻州、晋城等市实现全覆盖,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80565人次。
“今年,我们将完成剩余的8%目标,最终实现全省大厅全覆盖,为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奠定坚实基础。”黄河说道。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13年,山西省司法厅投资330余万元编织了一张以省厅为根节点、各市为枝节点的树形构架,形成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网,并于2014年5月15日正式开通运行。
“新系统开通39部坐席,分别设置于11个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按工作平台忙闲程度自动分流咨询电话。”马军告诉记者,专线网开通以来已接受来电咨询48221人次,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拥有了“随叫随到”的贴身法律顾问。
此外,山西还全面推进“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建设,在工、青、妇、老、残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乡村、街道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还将建立全省法律援助远程服务系统,开通省级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大巴车,筹建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使群众享受更加快捷的法律公共服务。”黄河说道。(记者马岳君 王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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