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安顺法院正式启动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据了解,根据安顺中院《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实施方案》,原属于平坝法院、镇宁法院和紫云法院管辖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集中由西秀法院管辖审理;原属于西秀法院、普定法院和关岭法院管辖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统一归镇宁法院管辖审理,审查行政非诉案件的管辖权限不变。
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不但受理、审查、裁判行政诉讼案件的主体相对固定,而且将实现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相分离。既有助于把握审理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有助于防止行政干预,净化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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