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矫正机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多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全市社区矫正执法理念、执法意识、执法行为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到一线执法(工作)人员都有了很大提高,工作扎实富有成效。
党政主抓,改革创新。 市政府每年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对市级部门、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良好的开展;通过出台《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试行)》、《宜宾市切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与宜宾学院共合作等新举措,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
强化保障,夯实基础。 市、县(区)级分别按照按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2000元的标准进行经费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配备必要执法装备,定制下发《宜宾市社区矫正执法装备管理办法》和《宜宾市社区矫正执法装备使用规定》;主动争取,市检察院在市司法局设立监外执行检察室;着力建设省内一流的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为构建社区矫正一体化人防、技防、物防体系,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执法保障。
健全队伍,规范运作。 2012年9月宜宾市成立了省内首个经市编办批准的“宜宾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各县(区)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乡镇(首先)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实现了“三级”执法队伍的全面建立;各县(区)司法局通过招录司法助理员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配齐、充实基层司法所的力量,制定出台《宜宾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司法所、社区(村)建设标准》,对日常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加强培训,严格执法。 对各县(区)司法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的内容制作成光盘下发各县(区)司法局,供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和新任司法助理员交流学习;2014年5月至11月市局共选派14名优秀机关、基层干部职工参加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学习培训,6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危机干预培训,157人参加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省厅文件的传达与学习,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做到履职到位;从2013年10月起,每季度采取市局一把手亲自检查、督导、通报、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方法,扎实推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
2015年宜宾市将继续落实基层规范化阵地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司法e通”)的建设,从制度建设、工作流程、档案资料规范三个方面入手,做到环环严密规范,步步抓实到位,确保监外执行的严肃性、规划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