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发表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杜明强作工作报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福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全市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全市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孙克敏与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英武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
孙克敏在讲话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法院必须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通过不断强化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和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毫不动摇地坚持廉洁司法,忠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全市法院队伍的纯洁性。二是要坚持廉洁自律,做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作为人民法院法官尤其是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应当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坚持提升素质,增强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坚持严于律己,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两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做到清正廉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严字当头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教育,着力构筑“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坚持从严监督,实现“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从严查处,强化“不敢腐”的惩治体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杜明强针对2015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全面加强监督工作。二是要以加强和改进廉洁司法教育为重点,不断夯实思想基础。三是要以严格核查举报线索为切入点,把“零容忍”贯彻到底。四是要以树立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着力改进审判作风。五是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丹东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及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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