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检察改革试点。据悉,这是继四家试点检察院后,全市第一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的检察机关,也意味着上海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会上公布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该院本次改革试点的目标包括5个方面:实行符合检察规律和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检察官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确保司法公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及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检察工作制度。
“今年我们要重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普陀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表示,检察改革是一个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程,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早在4月底,该院就成立院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同时进行人员分类统计测算,并制定五年过渡期内员额控制规划。动员会后,改革领导小组会制定检察人员分类的工作方案,制发检察官岗位清单、检察官岗位说明书,进行两次意向征询。杨恒进表示,该院将严格执行检察官遴选入额标准,统筹兼顾各个年龄段干警的需求,并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根据方案公布的时间,该院将在6月底前制定人员分类工作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做好两轮征求意见的工作,初步完成现有人员的分类定岗。并将于7月启动现有检察员确认入额工作,通过严格考核,将入额检察官人选及入额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报市院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在8月底前将大部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检察员,择优确认为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针对现有助理检察员遴选入额工作,也将在9月底前完成。此外,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等多项试点工作,也将全面推开。
“司法改革对于年轻人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意味着更长时间的历练与沉淀”,反贪部门的陆文嵩作为青年干警代表在发言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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