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8日,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了为期3天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班。培训采取视频授课方式,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主课堂,全省各级法院设立分课堂。
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黄建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李馨、北京四中院民庭审判员温志军分别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全面解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涉及执行部分及执行异议之诉法律适用进行了讲解。为了更好地利用师资资源,还邀请了检察系统40名检察官及80名律师参加主课堂的学习培训。省高院要求参训人员要充分认识培训的意义,认真研读司法解释原文,在名师授课的基础上,要熟悉司法解释原文,要逐字、逐句、逐条对比新旧内容,加深理解。要提取要义,汇集亮点,真正做到记要义、梳要点、悟精华,结合实践业务,增强学习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