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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检察院聘用首批23名兼职导师

2015-05-12 09:40:0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兼职导师聘任大会。会上,成都市检察机关聘用了首批骨干人才培养兼职导师23名,他们均是来自检察机关内部和川内高校的检察业务骨干。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他们将担任市检察机关54名培养对象的“导师”。

  7个专业门类

  导师授课还要指导案件

  在聘任仪式上,西南财经大学的汤火箭教授作为来自理论界“导师”的代表作了发言。他认为,把现有人力资源开发好、培养好、运用好,使之转化成人才资源,是解决目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人才短缺并进行人才储备行之有效的思路。高素质的检察职业群体离不开经验累积基础上的理论反思和提升,导师制的核心在于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互相砥砺、促进和提高。

  据悉,在培养方式上,成都市检察院设定了侦监、公诉、侦查、民行、控申、监所和法律政策研究等7个专业门类。导师除授课外,还需要旁听培养对象的办案情况讨论,指导培养对象撰写法律文书、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此外,还会有意识地安排培养对象旁听检委会案件讨论、外出学习考察、参加高层学术研讨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扩展学员的视野。

  选聘兼职导师

  将实施分层个性化培养

  记者采访到了23名兼职导师之一、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雷建昌。据悉,他长期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我认为这一制度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导师,面对的‘学生’都是检察实务优秀骨干,还是有一定的压力。就像真正的导师带研究生那样,我打算将自己在法律实务上的一些感悟,结合案例从理论上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雷建昌告诉记者他的培养计划:“我可能会给学生开一个书单,介绍一些前沿性、理论性书籍;借助QQ或微信建立一个沟通平台,与大家分享一些专业性文章和案件;可能会让学生每月报两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讨论,邀请其他老师一起探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提升理论水平,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案件撰写调研文章。”

  来自大邑县公诉科的彭钟敏作为首批学员之一,谈了自己对“导师制”的期望:“我来自基层检察院,平时办理大案、要案的机会比较少,自我感觉不管是理论水平还是调研工作,局限性都很大。希望通过这次机会开拓眼界,提升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接触一些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机会,在将来的学习中主动和导师同学交流,带着问题学习。”

  据介绍,选聘高校知名教授、资深检察官担任兼职导师,实施分层分类个性化培养,加快骨干人才成长步伐,是成都市检察机关创新转变人才培养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王一多)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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