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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院办结代表委员12件提案

2015-05-12 09:12: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5月9日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检察院承办的12件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虚假诉讼严重侵害当事人权益,有损司法人员形象,检察机关应予以严厉打击和预防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在2015年1月26日至2月1日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该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提出了建议。

  山东省检察院对郝纪勇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将此列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9号代表建议》,该省检察长吴鹏飞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尽快依法拿出工作对策和意见。

  2月5日,该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决定在2015年开展为期一年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重点打击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第三人或与司法工作人员之间恶意串通以及当事人单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骗取法院法律文书来实现非法目的的行为。对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法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毫不手软,坚决严惩;重点监督虚假诉讼的多发、易发领域,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等,努力构建发现、打击、防范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

  同时,该院建立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建立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四力合一”的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及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力争在开展监督虚假诉讼工作上形成密切配合局面。同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派人到滨州、莱芜、威海、临沂四地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此外,还组织人员前往浙江、江苏等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开展比较好的省份实地考察取经,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促使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有效开展。

  去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在集中开展的民行检察案件跟进监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督促纠正久抗不审、久审不决等案件566件,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案件693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08人。此外,该省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3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38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87件,依法督促、支持起诉190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32件次。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与严惩司法腐败有机结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7人。

  3月31日,山东省检察院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9号代表建议》的工作办理情况,向郝纪勇代表发去了答复函,受到郝纪勇代表的满意称赞。而这只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省“两会”代表、委员所提提案中的一个缩影。

  在今年的山东省“两会”上,该省检察院共收到建议、提案12件,是2012年以来省“两会”代表、委员提案数量最多的一年。其中,关注案件办理1件,占8%;关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件,占17%;关注强化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4件,占33%;关注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5件,占42%。截止到4月27日,代表、委员的12件提案,省检察院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经回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对省“两会”代表、委员的每一件提案都非常重视,检察长吴鹏飞对全部建议、提案均作出批示;分管院领导一马当先,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办理提案过程中,省检察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办公室注重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全面沟通,加强对答复文稿的审查把关;各承办部门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加强调研分析,及时高效办理,认真起草答复意见。最后,办公室统一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对代表、委员所提提案进行一一答复,取得了良好效果。(郭树合)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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