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腐败法律机制研究》一书着眼于职务犯罪的控制和机制打造两个重点,着力发挥法律机制内部各要素间的导向和律动作用,意图使每个公职人员不想腐败、不敢腐败和不能腐败。其重新界定了双重视角下认定腐败的标准,提出了“腐败三动力”理论,即“本能——腐败的原动力;冲突——腐败的内动力,机会——腐败的外动力”,指出腐败的成因与人之本能有关的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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