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河南舞钢检察院:延伸职能依法化解矛盾

2015-05-08 09:49:5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在俺的案件上,河南省舞钢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俺操心费力,使俺和受害方达成和解,俺的家庭也保住了,真的很感谢他们。”河南省舞钢市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武某在向记者说起舞钢市检察院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引入刑事和解机制时动情的说。

  今年以来,河南省舞钢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针对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较多的特点,按照“积极延伸职能,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路,采取多种方法积极化解矛盾,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9件9人,占案件受理总数的64.2%。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使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办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时,由于审查逮捕环节办理时间有限,且案发时间较短,部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一方不愿意赔偿,另一方不接受赔偿;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方愿意赔偿,而被害方漫天要价,在审查逮捕环节拒绝接受赔偿;或者是被害方愿意接受赔偿,但犯罪嫌疑人方无赔偿能力,导致在审查逮捕环节达不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不到有效解决。

  针对案件情况,舞钢市检察院侦监部门的承办人员首先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逮捕必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愿意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便主动与双方进行沟通,为他们提供便利,并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刑事和解预案,从法理、道德、情感上,从协议的执行可能、当事人的期望值、社会关系的修复上,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群众司法诉求期待、法律宣传教育及舆论导向上进行全面评估预测,就经济赔偿部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案件的被害人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及时进行治疗,减轻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使犯罪人嫌疑人能够早日融入社会,削弱其反社会意识和矛盾对抗心理,增强其社会认同感,从而使案件办理达到最佳的效果。

  正如上述的武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一开始当事人双方敌对情绪严重,一方不愿意赔偿,另一方不接受赔偿坚决要求羁押犯罪嫌疑人。案件的承办人通过审查案卷发现犯罪嫌疑人武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需要赡养的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妻子在哺乳期,都是农民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一旦达不成刑事和解批准逮捕,会让犯罪嫌疑人的家庭陷入困境。根据该案的特殊情况,为体现人文关怀且本着对双方有利的原则,承办人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让犯罪嫌疑人先支付一部分的赔偿金,另一部分签订协议,让犯罪嫌疑人赚钱养家的同时逐步偿还欠款。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舞钢市检察院依法对武某作出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我院侦监部门在审查逮捕环节,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入刑事和解机制,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还有利于提高案件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悟、减少矛盾对抗,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舞钢市检察院检察长马国兴向记者介绍时这样说。

[责任编辑:赵亮]
相关报道

·安徽马鞍山公安:警民联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陕西宝鸡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四川广元司法局调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河南省综治办:排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北京海淀努力打造阳光信访减少隐患矛盾
·河南濮阳:布置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河南濮阳:布置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山西临汾: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云南昆明东川区"赶集天"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江苏泰兴市黄桥镇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山东检察院:轻刑快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北京东城完成“两会”期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