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琴:温情搭建检民连心桥
今年49岁的刘桂琴是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在平凡的控申接待岗位上,她用自己的热心、耐心、诚心、公心和爱心为来访群众排解忧愁,送上温暖,被大家誉为“温情司法者”。
从事控告申诉工作10年来,刘桂琴带着温情接待来访群众达3230余人次,办理举报初核、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信访案件16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
2011年12月的一天下午,三名来自偏远乡镇的群众代表来到接待室,情绪都很激动,对原村书记单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第二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表示怀疑。刘桂琴请来案件承办人答疑解惑,耐心地讲解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还细心地为他们买来了晚饭。三位群众代表晚上10点多离开时,刘桂琴已帮他们约好了返程车,并塞给他们100元路费。三人感动地说:“我们相信你,回去一定给群众解释清楚。”
说起接访的秘诀,刘桂琴认为是“心系百姓、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郾城区裴城镇几十位群众来该院上访,反映裴城信用社代办员侯某携带他们的存款外逃,其被抓获后已无力还款,而信用社不承认侯某的代办员身份,拒绝兑付群众的存款。听了群众的哭诉,刘桂琴积极与此案的承办人进行沟通,深入裴城信用社进行调查,经过一番努力,63名群众终于从信用社拿到了80万余元的存款。
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中,刘桂琴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从不“一推了之”,总是多想办法,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帮助,近三年来,她帮助30多名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温情司法搭建起了检民的连心桥,刘桂琴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等荣誉,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她负责的科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