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司法局:三项举措推进调解工作

2015-05-06  来源:平安浙江网

  浙江省丽水市司法局坚持创新发展与规范完善齐抓、建设管理与作用发挥并重,不断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去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544件,调解成功37038件,涉及金额36034.41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8.65%。

  一是深化星级规范化站所创建,提高人民调解指导能力。根据乡镇(街道)区域和司法行政业务实际设置直属司法所,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新建、扩建、改建星级司法所25家,通过验收评定星级司法所24家。组织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相关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是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将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列入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莲都区遴选调解专家,组建莲都区“融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19个相关部门中遴选26名专家组成人民调解专家库。云和县根据《云和县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评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人民调解员。在“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患纠纷、保险行业、商会等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比如,全市妇联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龙泉、松阳、景宁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组织;青田县成立了上海、广东等地商会调解组织。

  三是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省司法厅在安排全省欠发达地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转移支付中,对丽水市继续予以重点支持。去年全市财政共安排人民调解经费309.9万元,同比增加36%。莲都、青田、云和等地先后出台文件,提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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