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司法局进一步转变执法监督理念、强化执法监督机制,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举措,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水平。近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焦作市司法局就执法监督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明确监督主体规范监督程序
梳理执法依据,理清执法职责。明确了焦作市司法局、市监狱、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等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和执法依据,编制了《焦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览表》《焦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并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让执法监督更明确、更有力,形成社会监督与内部执法监督的互动促进。
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流程。协调政府法制部门,为27名执法干警办理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制定了《焦作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规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说明告知制度》等一系列执法流程,使执法监督更有针对性、操作性。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责任
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制。制定《焦作市司法局执法评议考核方案》,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案卷、查阅执法档案、投诉举报处理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考核评议,每次执法考核评议都及时通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监督。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发布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审批和结果公示。依托市政府电子监察系统,对法律援助、公证等重点执法岗位和法律服务部门进行监督,直接实现网上问责。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了《焦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标准》、《焦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焦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三种情况实行问责,即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要问责;对执法行为不当、造成工作失误的要问责;对勤政廉政形象、警风行风评议较差的要问责。
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对服务窗口的监督。对司法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法律援助值班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通过现场检查与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视频监控相结合,严格监督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质量和窗口纪律,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办事水平和服务效能,树立窗口优质服务形象。
强化对重点科室的监督。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等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实行重点监督,对其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意见建议等方面跟踪监督,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强化对狱所执法的监督。指导市监狱、市太行强戒所落实狱(所)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从严把握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等法定程序的审核、呈报、批准,建立执法审批责任制,逐级明确执法责任。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全程监督。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紧密结合。坚持关口前移,对执法事项开展事前警示和提醒,提出文明规范执法的具体要求,突出执法监督的预防作用;实施跟踪问效,对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实施追踪监督,及时纠正一些不当执法行为,突出执法监督的补救作用;注重分析总结,对每一次执法活动及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解剖,通过具体案例的示范警醒,突出执法监督的教育作用。
专项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先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以“诚信体系建设”为主题的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律师科依据信用等级评定对全市律师事务所施行分类管理。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以“五星级服务窗口”创建为主题的监督检查活动,全市先后建立了96个遍布城乡、覆盖基层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律师值班室和援助受理点,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及时便捷。
联合监督。每年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聘请30名在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市司法局警风政风行风监督员,把全系统执法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先后对市监狱、市太行强戒所、市局律师管理科、市司法局基层科等部门执法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刘华 赵志宏 吴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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