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庆市司法局党委针对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全、调解员队伍能力不强、动力不足等“三不”问题,坚持瞄准问题靶心,认真加以解决,着力增强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
如何能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市司法局在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全的问题上,落实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全市各乡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社情民情邻里情。建立调解工作台账,细化到户、落实到人、具体到事,为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提供基础依据。
同时,增添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人民调解电子邮箱,公布受理电话,方便群众申请调解事项、反映矛盾纠纷线索、咨询调解相关问题,让人民调解更加贴近群众。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分类制定处置预案,落实调解责任人,明确调解措施,做到临阵不慌,调处有序。广泛布建群众“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实现重大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将加大对人民调解员能力培训力度。针对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建立分级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能说会道”的能力、“化解疙瘩”的能力,真正成为老百姓信赖的“和事佬”。发挥先进典型“提灯人”、“引路人”的作用,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打造一批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模范人民调解室,在肯定工作的同时,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增强精神动力,有效解决动力不足的问题。(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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