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去年提出刑事抗诉346件,同比上升五成多
职务犯罪缓刑免刑案成监督重点
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刑比例偏高的现状,四川省检方把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监督重点。
判处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刑案件,已成为检察机关监督重点。记者5月5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强化针对职务犯罪的抗诉力度,省检察院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346件,同比上升56.6%;其中抗诉职务犯罪案件50件,同比上升1.52个百分点。
贪贿案缓刑多 重点监督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薄弱环节,将刑事抗诉工作作为重要手段,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效果。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346件,同比上升56.6%;抗诉意见采纳率80.1%,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
在刑事抗诉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民生热点、职务犯罪作为监督重点。对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建立跟踪监督工作制度,在提起公诉后立即将其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提出抗诉。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了职务犯罪裁判监督力度。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抗诉职务犯罪案件50件,同比上升1.52个百分点。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刑比例偏高的现状,把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监督重点。
重要案件采用对抗式审查
为确保抗诉及时准确,省检察院规范了审查机制,深挖抗诉理由。检方在收到一审案件判决书5日内,指派专人对比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审查法院判决,及时发现不当、错误裁判并进行监督。
检方对重要案件的抗诉实行对抗式审查方式。一方从支持抗诉角度审查抗诉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另一方则从辩护角度提出不利于抗诉的意见和理由。不支持抗诉说理制度也被使用,上级检察院对不支持抗诉的,在撤回抗诉前与下级检察院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帮助下级检察院摆脱案外干扰。检方还规范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机制。(记者 曾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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