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明:诠释何为“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他个子不高,但嗓门很大,爽朗的笑声穿透整个走廊;他年龄不大,可专业过硬,工作11年主办各类刑事案件240余件;他曾与被称为“许三多”的贪官许迈永面对面交锋;他曾是震惊全国的“地沟油”案件公诉人……他叫陈永明,今年38岁,是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2014年4月,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陈永明说:“办案是个良心活儿,我只是在三尺公诉席上坚守着检察官的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案时,面对该案涉案金额大、取证难、疑难问题多等问题,整整15个月,陈永明四处奔波。当时,他的爱人正怀着身孕,他却无暇照顾。开庭前,考虑到许迈永不会乖乖束手就擒,陈永明和专案组的成员一起,对每一种可能出现的辩解都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仅审查报告就写了几十万字。
最终,法庭认定许迈永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曾经叱咤风云的许迈永站在被告席上,而站在他眼前的,正是面庞稍显“稚嫩”的公诉人陈永明。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陈永明的人生信条。他经常说:“谁最了解事实,谁就最有发言权。”
宁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如此评价陈永明过硬的专业:就像公诉队伍中的“老中医”。
十多年的公诉生涯,陈永明除办理许迈永案,还成功办理了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受贿案,宁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贺富昌受贿案等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柳立国、卜庆锋等2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徐丹故意杀人案(“白骨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广为关注和热议,且被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深入报道的重大案件。
勇于肩挑重担,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陈永明始终保持一股坚忍不拔、攻坚克难的韧劲,对待工作从不推脱,总是乐于领受所交办的每一起大要案。现如今,他已成长为宁波市检察机关办理大要案的领头人。(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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