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陕西法院宣传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2015-05-05 14:47: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陕西法院网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让群众了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合法维权,近日,陕西省各级法院法官纷纷走上街头、深入农村、联席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活动。

  各级法院结合群众关心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起诉程序和期限、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重点内容,专门制作了相关资料的宣传手册,发放给过往群众,并对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新《行政诉讼法》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加大了诉权保护力度,还新增了起诉权保护原则,规定了最长起诉期限,将起诉期限由原来的三个月增加到六个月。为解决 “立案难”问题,新《行政诉讼法》还建立了“越级起诉制度”,此举将有效解决实践中不立案、不出裁定、当事人告状无门的情形。为解决行政案件“审理难”问题,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目前,我省宝鸡、商洛等地已全面展开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审理。

  通过宣传活动,使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进一步深入人心,也加强了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环境。(刘小鹏)

[责任编辑:赵亮]
相关报道

·四川宜宾公安局开展新《行政诉讼法》考试
·河南开封中院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福建厦门行政诉讼实行五大新举措
·新行政诉讼法“一揽子”破解民告官“三难”
·浙江法院一季度行政诉讼案件增七成
·甘肃法院开展新行政诉讼法解释宣传活动

·甘肃法院开展新行政诉讼法解释宣传活动
·最高法印发新版行政诉讼文书样式
·河南鹤壁中院培训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北京门头沟检察院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出炉 民告官进入“2.0时代”
·陕西法院将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