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京隆重举行,25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为在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营造尊重先进、关爱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即日起将分三期对25名来自检察系统的“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秦岳:把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2010年,秦岳被任命为北京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这一年恰好是他从学校毕业后进入检察院工作的第20个年头。在接下来的5年里,一直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秦岳不负众望,交上了这样一份成绩单:带领办案组查办了在全国和北京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20余件,其中包括副省级以上干部6人,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4人。
赢得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并非偶然。熟悉秦岳的同事评价说,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每次“山重水复疑无路”时,秦岳总能凭借着过硬的侦查技能和娴熟的审讯技巧,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全面突破案件。
检察机关在查办某公司原总经理刘波坤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时,由于前期相关调查和初查工作时已经与刘波坤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接触取证,加之刘波坤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活动,使得案件查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当最高检将刘波坤案重新交由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时,秦岳所在的侦查处临危受命。
针对侦查活动已成“公开”的情况,秦岳带领办案检察官重新核证排证,选择案件突破口。为提高打击精确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暴露具体侦查方向和“突破点”,以便在“战略公开”的情况下,保证“战术突破”的突然性和有效性,秦岳决定将工作重点提前到初查阶段,通过大量细致地查账,调查取证,材料梳理、汇总、分析等工作,确定了新的侦查方向。
顺着新的疑点和线索,对照刘波坤所在多个公司资金流向图,秦岳他们相互比对,重新排查,最终发现刘波坤假借还款的名义,通过5家单位、7个账户倒账的方式,将公款1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购买别墅的犯罪事实。
至此,案件得以“起死回生”。该案最终总计立案5件9人,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并成功避免了价值上百亿元巨额国有矿权的流失。刘波坤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徐盈雁)
贾玉山:指导办理千余件案件无差错
“贾主任,我是藁城市检察院的小张,有个毒品案的量刑问题,我想请教请教您……”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人称“贾大拿”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贾玉山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石家庄各基层检察院打来的咨询电话。
正义的天平容不得丝毫偏差。自参加工作第一天起,贾玉山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研习法律上,常常会因寻找一个法律依据而跑遍整个省会的图书馆。27年的日积月累,使贾玉山有了扎实的理论功底,成为石家庄市检察院独当一面的业务尖子、专家型的检察官。他向基层院承诺:“凡在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需要我帮助解答的,可随时打电话给我,保证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2009年3月,井陉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票据诈骗案时,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拒不交代假承兑汇票的来源,现有证据能否认定刘某等人构成票据诈骗罪,检察院内部意见不一。该案承办人向贾玉山打电话求助。贾玉山认为虽然该假承兑汇票来源不明,但嫌疑人在无真实交易且未给付对价的前提下,取得了这张承兑汇票,利用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并占有了贴现款,犯罪事实存在,认定刘某等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起诉。最终,刘某等4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像这样,在石家庄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办案综合指导工作8年间,经贾玉山指导办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差错。
维护公平正义,需要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精雕细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2010年,在办理某基层院提请抗诉的“蔺某等5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案”时,细心的贾玉山发现,被告人蔺某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判决的另一个“特大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中的在逃犯蔺某名字属同一个人。在比较查阅中,贾玉山又发现了一个细节,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上载明,“蔺某曾非法销售给被告人郝某4吨多炸药”,而该基层检察院起诉书中却漏掉了这一犯罪事实。贾玉山把判决书交给该基层院,依法追究了蔺某被遗漏掉的这一犯罪事实刑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徐日丹)
郑喜兰:“人民”二字时刻牢记在心
从检22年来,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喜兰始终坚持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感恩之情,融入到每一次司法办案中。她所办理的反贪、反渎和公诉案件300余件,审批和督办侦监、公诉、反渎案件40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
郑喜兰经常对同事讲:人民检察院,“人民”二字必须时刻牢记在心,要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
2005年1月初,某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刘某携巨款潜逃。刘某为逃避抓捕做了充分准备,办理了假身份证,做了整容手术。身为专案组组长的郑喜兰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起要与时间赛跑的案子,一旦公款被犯罪嫌疑人挥霍,即使案子破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她连夜制定周密抓捕方案,带领办案人员辗转河南、广东、内蒙、新疆等地对刘某追踪抓捕。最终在春节的鞭炮声中,将刘某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其女友鞠某抓捕归案。这起贪污145万元,挪用公款670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顺利侦破,给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2010年9月,一家媒体报道了唐山市某县一小学新建校舍存在质量问题,在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忧的同时,郑喜兰意识到新闻事件背后有可能存在着渎职问题。她立即组织干警深入调查,最终立案查处了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的3名教育局工作人员。随后,郑喜兰又调度该基层院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加固校舍、排除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门筹集资金对此工程进行改造加固。当得知孩子们可以安全在教室上课时,郑喜兰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了。
多年来,郑喜兰注重围绕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领检察干警履职尽责,有所作为。某矿山违法使用炸药开山放炮,把周围村庄百姓的门窗震坏了,她组织干警查办了渎职的有关公安干警;某县泄洪河堤坝因犯罪分子盗土出现重大隐患,她指挥干警查办了水务部门的渎职干部;某个体工商户贩卖假酒,她调度干警查办了相关监管人员。凡是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构成犯罪的,郑喜兰都会带领检察干警挺身而出,坚决查处。(徐日丹)
李艳涛:每个案子都要办成“样板案”
1976年出生的李艳涛,如今已是一名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选聘的“初任检察官导师”,不定期地为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检察官传道授业解惑。李艳涛之所以能担当此任,与她从检18年来,无论在公诉岗位还是在刑事执行检察岗位,对经手的每一个案子,都要办成“样板案”不无关联。
1996年,李艳涛来到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工作,在公诉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在这16年,她先后主办、参办各种刑事案件5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错诉、漏诉问题,犯罪分子个个认罪服法。
2007年冬天,李艳涛参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面对涉案人员多、各种恐吓不断的重重压力,李艳涛在院领导的支持下迎难而上:白天,与同事冒着严寒收集证据;晚上,审查案卷,核实证据,翻阅的卷宗足有一人多高。
经过10个月的昼夜奋战,李艳涛与同事们共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0余条,书写审查报告近百万字,制作多媒体示证资料3000余份。在4天的庭审中,面对20名主犯、35名辩护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李艳涛始终以淡定、坚韧、灵活的公诉艺术驾驭庭审,持续近9个小时不走动、不喝水,与辩护人进行激烈理性的交锋,用确凿的证据证实犯罪,使该案百余名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庭审结束后,现场群众都不约而同地为她鼓掌。
2012年初,邯郸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成立,李艳涛被任命为检察室首任主任。从公诉岗位到刑事执行检察岗位,李艳涛那股较真的工作态度却始终如一。
来到检察室后,看守所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李艳涛在走访时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残忍伤害,被害人徐某不仅被抢劫,而且双腿形成贯通伤,身心都受到了重创。
“这应该不是一起单纯的抢劫案。”李艳涛的职业敏感提醒她。果不其然,经过严查细审,隐藏在背后雇凶伤人的李某浮出水面。李某最终被绳之以法,被害人徐某也得到了8万元民事赔偿。
正是因为用心办案,李艳涛回忆自己办理的案件时,不论间隔时间有多久,她都能把当时的办案细节说得一清二楚。“作为一名检察官,就应该在一件件具体案件中,诠释司法为民的要义。”(徐盈雁)
张秉文:幸福就在正走的路上
十年如一日拖着假肢坚守在公诉岗位上,办理的公诉案件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丝毫不逊色于常人,甚至超越常人。他就是全国“最美检察官”、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秉文。
2003年4月7日,张秉文在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左腿高位截肢,左臂功能严重受限。手术、装配假肢、康复训练……2005年3月,张秉文终于重返公诉工作岗位。
张秉文属于高位截肢,左腿剩余部分不足十公分,而且截面极不规则,医生建议他坐轮椅。但张秉文说:“我不甘心,我还要站在公诉席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最终,他说服专家为他安装了假肢。
刚刚回到公诉岗位,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面对不断修正和出台的法律法规,张秉文加班加点,重新学习,往往一学就是凌晨两三点钟。2009年7月,他成功追诉了该市首例容留他人吸毒案;2011年4月,他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成功办理该市首例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的公诉案件;2011年5月,他办理了该市首例危险驾驶案……每一个疑难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是他对业务孜孜以求的最好注脚。
张秉文家离单位比较远,受伤后只能坐公交车。从家到车站,从车站到单位,上千米的路程,他每天都要花费数倍于常人的时间。为了不耽误工作,他经常中午不回家,方便面成了他的固定午餐。由于残肢截面不规则,和假肢摩擦经常会起血泡,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办案,睡觉前张秉文都要用针将血泡挑破再涂上消炎药。
审卷、取证、提人、讯问、出庭公诉、辩论……张秉文在工作上从来不把自己当作残疾人看待,生性好强的他在“质”和“量”两方面都从严要求自己,丝毫不肯落后于别人。重返工作岗位以来,他办理了各类公诉案件300余件400余人,成功追诉漏罪9起、追诉漏犯3人。
“幸福在哪里?幸福就在本职岗位上,就在正走的路上。”这就是张秉文的幸福观。正如他所说:“残缺的肢体,剩余的生命,就像灯捻儿上仅存的灯油,与其挥发掉,不如燃烧自己,照亮周围。”(徐日丹)
王拥政:用“数字分析”为检察工作查漏补缺
与公诉、反贪等群众耳熟能详的检察业务工作相比,鲜有人能说明白检察统计工作是做什么的。而王拥政就是山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一名统计员,一名有着15年“工龄”的老统计员。通过采访王拥政,记者近距离感受到了检察统计工作在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王拥政看来,做好检察统计工作首先要在统计服务上下功夫。“检察统计工作不仅仅是数字的加加减减,不仅仅是数据同比的上升或下降,检察统计数据、信息所反映的是案件信息和办案实践,是对案件办理活动全过程的忠实记录,承载着辅助院领导决策、服务业务部门管理、反映下级院工作成果的重要职责。
为克服统计人员少与统计服务时效性强之间的矛盾,王拥政借助“统计分析报告”系统,通过认真钻研,在原有模版基础上,根据领导和业务部门需求,增加补充了分析报告内容,使得原来需要4天时间才能撰写完成的分析报告,最后不到1个小时就能自动编写出来,既提高了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又提高了数据计算、引用的准确性。
“统计信息的采集只是一个基础性工作,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是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而统计数据、案件信息的加工、整理、提炼和利用才是统计工作真正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王拥政表示,做好检察统计工作还要在统计监督上下功夫。
2010年,王拥政在日常统计审核检查中发现,部分诉讼监督案件可能存在办理不规范的情况。通过到相关办案单位实地进行调查,王拥政了解到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制度性规定不明确、不具体,部分案件的办理确实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就这一问题,王拥政除了向相关业务部门积极进行反馈外,还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统计处进行了汇报。同年,王拥政参加了最高检办公厅组织的核查小组赴广西、云南进行突击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向最高检党组进行报告,参与推动了最高检诉讼监督案件统计填录标准制度性文件的出台。
每天与各种数字打交道,王拥政却不觉得枯燥:“我们希望能用数字研究和揭示检察工作规律,发现业务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助力。”(徐盈雁)
吴凤杰:不让有罪之人逍遥法外
圆脸,短发,说起话来干脆利落,不时伴随爽朗的笑声……46岁的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给记者的印象是亲切、大方、干练。
吴凤杰曾在公诉处工作过11年,先后主办、协办各类复杂疑难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不乏影响大的案件。
2005年11月,吴凤杰审查起诉某银行分理处特大挪用储户存款一案。该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多,犯罪持续时间跨度长,书证庞杂,卷宗达20余册,而且要求在当月25日之前提起公诉。为了把案情吃透,吴凤杰提前介入案件。11月21日,反贪局将案件移送到了公诉处。这时,离上级规定的起诉时间仅剩3天。由于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东港、凤城和市内的看守所,3天里,她马不停蹄地穿梭于三地,提审犯罪嫌疑人,夜间撰写审查报告、起诉书,还要抽空给住院的婆婆送饭……就这样,吴凤杰按时顺利地将这起丹东市有史以来案值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了公诉,创造了丹东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最快的记录。
2007年1月,吴凤杰任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角色的转变,让她觉得责任更重了。在办案过程中,吴凤杰以高度的责任感,不让任何一个有罪的人逍遥法外,也不让无辜者蒙冤。
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林某、姜某10余次结伙作案,盗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多个基站内的价值近20万元蓄电池,赃物被犯罪嫌疑人王某、尤某收购。吴凤杰在审查此案中,发现蔡某在实施第一次盗窃时,供认伙同尹某共同盗窃,由林某与尹某共同去销赃。吴凤杰捧着卷宗翻来覆去找不着佐证材料。为了查明真相,吴凤杰亲自提审林某及购赃人王某,反复“刨根问底”。最终,发现蔡某口供有假,其共犯的真实姓名是任某而不是尹某。侦查机关接到《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立刻对任某上网追逃,2010年3月16日任某落网。
据统计,2007年以来,吴凤杰共审核案件372件616人,亲自承办大要案43件68人,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准确率100%。(徐日丹)
李明:笑脸温暖百姓心
李明爱笑。在她1995年考入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走上控申接待员岗位的17年间,无论是面对上访人各式各样的诉求,还是当事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责问,她脸上总是带着真心的笑容,耐心地倾听、详细地解答、认真地办理,让每一位来访人都如沐春风,满意而去。
同江市毗临俄罗斯,地广人稀,农村人口多,交通不便。2005年起,同江市检察院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乡巡访和上门接访,把信访工作延伸到百姓家门口、炕头上。
2006年,李明和同事在各乡镇开展巡回外访时,来到比较偏僻的银川乡,一个面容憔悴的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李明微笑着主动与其打招呼,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于是,他说出了一件缠绕他8年的难心事。这名男子叫吴国胜,1998年春天向当地银行申请了一笔2000元的贷款,办完手续后却一直没有领到钱,到了秋天,银行却要他还贷。妻子怀疑他把钱赌掉了,银行也要起诉他。
李明先去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找到当年的账本,又去银行调出贷款票据,发现吴国胜的贷款的确转入了村账户,再继续追查这2000元钱的去向时,发现因为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将款项发放给吴国胜。于是,李明把银行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吴国胜召集到一起,详细解释了2000元贷款确实入到村账户的事实,建议村里承担还贷责任,这个调查结果得到了村干部的认可。吴国胜乐得不知说什么好,拉着李明的手一个劲儿地说:“谢谢,谢谢检察院!”看着他喜出望外的样子,李明由衷地笑了,笑得比吴国胜还开心。
2012年,李明开始从事预防工作。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撰写了《同江市涉农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建议乡政府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制作《农村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片》和《廉者如莲》公益短片,在该市乡村广泛开展预防宣传进万家活动。如今,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为预防农村村委会成员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老百姓说这样的管理方式让他们放心。
从控申岗位到预防部门,从普通干警到担任科长,李明的岗位、职责变了,但脸上的笑容、干事的劲头、为民的情怀一点没变。(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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