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兰:“人民”二字时刻牢记在心
从检22年来,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喜兰始终坚持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感恩之情,融入到每一次司法办案中。她所办理的反贪、反渎和公诉案件300余件,审批和督办侦监、公诉、反渎案件40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
郑喜兰经常对同事讲:人民检察院,“人民”二字必须时刻牢记在心,要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
2005年1月初,某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刘某携巨款潜逃。刘某为逃避抓捕做了充分准备,办理了假身份证,做了整容手术。身为专案组组长的郑喜兰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起要与时间赛跑的案子,一旦公款被犯罪嫌疑人挥霍,即使案子破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她连夜制定周密抓捕方案,带领办案人员辗转河南、广东、内蒙、新疆等地对刘某追踪抓捕。最终在春节的鞭炮声中,将刘某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其女友鞠某抓捕归案。这起贪污145万元,挪用公款670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顺利侦破,给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2010年9月,一家媒体报道了唐山市某县一小学新建校舍存在质量问题,在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忧的同时,郑喜兰意识到新闻事件背后有可能存在着渎职问题。她立即组织干警深入调查,最终立案查处了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的3名教育局工作人员。随后,郑喜兰又调度该基层院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加固校舍、排除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门筹集资金对此工程进行改造加固。当得知孩子们可以安全在教室上课时,郑喜兰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了。
多年来,郑喜兰注重围绕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领检察干警履职尽责,有所作为。某矿山违法使用炸药开山放炮,把周围村庄百姓的门窗震坏了,她组织干警查办了渎职的有关公安干警;某县泄洪河堤坝因犯罪分子盗土出现重大隐患,她指挥干警查办了水务部门的渎职干部;某个体工商户贩卖假酒,她调度干警查办了相关监管人员。凡是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构成犯罪的,郑喜兰都会带领检察干警挺身而出,坚决查处。(徐日丹)
·河南三门峡:新媒体成为检察工作“好帮手”
·“@厦门检察”影评漫画烹制普法盛宴
·广西检察院: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建设检察队伍
·最高检:在推进检察事业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
·最高检:在推进检察事业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
·上海杨浦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上海杨浦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河南三门峡:拓宽刑事执行检察领域职务犯罪
·山东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察官联系工作
·贵州检察院举办2015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河北秦皇岛检察系统举办“领导干部讲堂”
·吉林检察院召开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