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围绕春耕期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特点,出台4项措施强化春季道路安全管控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重点地区乡村道路设点查缉,严防涉农安全事故,确保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平稳。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联合路政、安监、城管等部门对辖区路段及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随排查随治理”的工作思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整治。要以国省道、县乡道路为工作重点,将警力向县乡道路倾斜,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要组织开展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大检查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春季道路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采取机动灵活的措施,对主要区域实行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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